当前位置: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跨、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核准

日期:2007-05-22 17:3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1阅读次数:
办理事项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跨、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核准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及申报材料;
2、市局职能科室审查并签署意见
3、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请示、批复文件;
2 有关地质勘探资料;
3 水利(堤防或河道管理)部门的意见;
4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设计资料;
5 建设单位有关证明材料;
6 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