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
日期:2007-05-22 17:33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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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 | 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 |
| 办事流程 | 1、窗口受理申请及申报材料; 2、市局职能科室审查并签署意见; 3、由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4、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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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申请书》(一式二份) 2、船检机构为载运或拖带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船舶或拖轮出具的适航、适拖证明 3、拖轮及超吃水、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技术资料 4、载运或拖带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5、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 6、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7、委托书(代理人申请时) 8、航行警(通)告发布申请 9、专项护航申请(必要时)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