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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核发

日期:2007-05-24 08:1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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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车辆营运证核发  
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申请及相关材料;
2、科室审查;
3、窗口核发行政许可证件。

 

申报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0元/本,《车辆营运证》工本费10元/证
鄂价费[2002]254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