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跨、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核准
日期:2007-05-22 17:38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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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 |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跨、拦河建筑物等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核准 |
| 办事流程 | 1、窗口受理申请及申报材料; 2、市局职能科室审查并签署意见 3、窗口核发许可决定。 |
| 申报材料 | 1、项目立项请示、批复文件; 2 有关地质勘探资料; 3 水利(堤防或河道管理)部门的意见; 4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设计资料; 5 建设单位有关证明材料; 6 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