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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对农村公路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套上“紧箍咒”

日期:2009-05-11 10:53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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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公路新增中央预算内项目存在的主体不明、前期工作不规范、招标管理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秭归县政府于430出台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为项目实施单位套上“紧箍咒”。

文件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责任主体,乡镇、村等项目建设单位为业主,在交通、发改、财政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项目资金拨付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出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件对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管理作出了硬性规定:项目必须按照“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管理,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工程招标;凡工程、监理没有执行招投标管理程序的,监察部门予以查处,交通、财政部门不予拨付建设资金。对通过现场取芯检验厚度、强度达不到要求的项目,财政、交通部门一律不予验收拨款。

据悉,秭归县农村公路纳入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共29个,涉及7个乡镇29个行政村,投资总额3854万元,其中中央国债投资17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