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出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日期:2009-02-18 17:00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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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切实延长公路使用年限,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秭归县政府日前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由交通局、财政局、农路办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按该年度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加权计算;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由基数定额和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数定额经费当年四季度拨付,考核奖励经费根据考核结果次年一季度拨付。
《办法》同时公布了《秭归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从管理机构及职责、路产路权维护、路面养护、路基养护、桥涵养护、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绿化管理、安全生产等八个方面量化评分,其得分和评定等级直接与考核奖励资金额度挂钩。
本《办法》的出台,对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确保安全畅通,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又好又快地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