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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交通局出台硬措施 约法七章严管“师级干部”

日期:2009-02-18 15:19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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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三峡晚报) (通讯员王尚淼 郑光荣 张韬)日前,兴山县交通局出台七条硬性措施,并要求该局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执行。

    该七条制度一是要求司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擅自更换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牌照或无牌照行驶,严禁闯红灯,超限速行驶,乱停乱放。凡一切违法行为受到经济处罚的,一律由司机个人承担。二是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晚上必须在22时按时就寝,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三是严禁酒后或带病出车,若身体不适或休息时饮酒后不能从事车辆驾驶的应提前主动向上级报告。四是行车中不得接打电话,接发短信,以免分散注意力,引发安全事故。五是下班后,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凡发现非工作时间私自动车或将车辆停放在餐馆、公共娱乐场所的,一次教育,二次警告,三次辞退。六是严禁驾驶员在外消费签单或赊取物品,参与接待上级领导陪餐,以单位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七是每月组织一次司机集中学习,内容有交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安全常识,并组织开展日常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对司机提出的车辆维修项目进行鉴定,拿出维修意见,上述活动内容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记录。每个司机年终考核由司机班长组织考评,确定奖励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