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夷陵区港航海事处采取“四制”提高船籍港船舶规费实征率

日期:2007-03-27 16:12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1阅读次数:
    宜昌市夷陵区港航海事处在深入各水运企业和船主中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强化管理,有效提高了船籍港船舶规费实征率。
  一是实行分片“三定”包干制。该处将辖区所有船籍港船舶层层分解,定所定人定船,确保征收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实行建档督查制。建立健全船舶征费台帐,实行“一船一档”,“一月一查”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至少每月一次上门宣传政策,催缴规费。三是实行联合稽查制,大力打击偷漏规费行为。该处加强同周边夜明珠、宜都、枝江等县(区)的联系,相互配合,查漏补征收效良好。四是实行年审把关制,按有关规定对船籍港船舶营运证一律缴清规费后予以年审,促进业主主动上门交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