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第2天 警方纠违668起
日期:2004-09-10 14:32来源: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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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是宜昌中心城区摩托车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第二天。当天,市公安局出动警力128人,警车94台次,共纠正违规行为668起,教育放行544起,处罚109人,扣车60辆,扣证4本。
当天上,午10时10分,记者在石板溪路口看到,一名叫余万春的外地人骑(鄂EFQ720)两轮摩托车,前往中心城区送副食蛋糕等货物,被执勤交警刘宏桥拦住。余某以送农副产品为由要求通行,刘警官对他耐心讲解了相关规定,指出他所送货物不属于农副产品,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在听取相关政策解释后,余某自觉接受了处罚。
11时左右,记者来到沿江大道与西陵二路交汇路口,发现刘某骑鄂EU9931两轮摩托车驶进中心城区,且没有戴安全头盔。正在执勤的交警贺懿毅拦住了刘某,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扣分2分。同时还对未带证件驾驶摩托车的司机朱文、黄清鹏等进行了教育、罚款及扣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摩托车交通安全秩序整治的第二天,虽然非法从事载客营运的摩托车在减少,但用电动自行车载人票的现象却较普遍。警方提醒市民,摩托车不得非法从事载客营运,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也不允许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