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中心学习组及局属单位领导进行《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实施,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真正解决长期存在的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市交通局于
马仕华同志围绕学习理解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马主任主要从六个方面为大家深入浅出进行了辅导。一是我国《行政许可法》立法是完善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入世贸组织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源头预腐、治腐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现代化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二是《行政许可法》立法追求目标,再造现代法制政府,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公民利益主要有五个目标:1.建设有限政府,2.建设透明政府,3.建设诚信政府,4、建设责任政府,5、建设服务政府;三是如何理解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公民的权益合法性的判断、责任、服务的法定管理行为;四是行政许可的本来面目及功能,行政许可本身风险大、成本高、不得已为之,许可越多发展越慢,社会活力越小。要控制危险、配置资源、证明公信;五是实施行政许可与创新。管理的理念、体制、方式必须创新,正确处理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政府职能的关系;依法行政与行政职能转变的关系;依法行政与制度创新的关系;六是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1、规范性文件创设许可主体、事项、条件、程序的,2、符合条件应受理不受理的,3、应公示不公示的,4、受理、审查、决定的过程未向申请人告知的,5、不一次性告知道申请资料的,6、应听证而不听证或不符合听证规则的,7、不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8、不符合条件许可和超权许可的,9、对符合条件不许可、不在法定期限内许可的,10、法定通过招标、拍卖不予通过的,11、格式文本收费、擅自收费、收费不进国库的,12、违法许可给申请人造成直接损失的,13、不履行监管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14、利用许可收受财物的,15、有关强制性标准、技术性规范在实施前未公布的。就结合交通工作的实际,重点从交通行政审批制度、基本原则、审批机构和职责、行政审批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作较为详尽的讲解,使大家收益匪浅。
讲座结束时,郭天富同志就进一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提出了要求,首先要认真抓好学习,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好、理解透;其次要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创新制度摆在突出位置,第三,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做到“五个应当”和“三个做到”。五个应当:一是行政许可设定应当有法有据;二是行政许可管理应当公示透明;三是行政许可服务应当便民快捷;四是行政许可权力应当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五是行政许可应当强化监督检查。三个做到:一是做到有权必有责;二是做到用权受监督;三是做到侵权有赔偿。